[語言]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及幼兒教育科)

  • 2016-02-01
  • 資訊處管理者(勿異動)

 

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及幼兒教育科)

約聘特殊教育專業人員

具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證書並具社會工作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者,另具小客車駕駛執照、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尤佳。

344薪點(薪資約新台幣42,277)

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特殊及幼兒教育科)

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

佘小姐03-8462860轉分機265

03-8462780

E-mail

snake9002020@nt.hl.gov.tw

[轉知] 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甄選約聘特殊教育專業人員1

一、資格條件:具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證書並具社會工作熱忱及協調聯繫能力者,另具小客車駕駛執照、自備交通工具且能自行開車尤佳。

二、工作項目及待遇:
(一)工作內容:
1.
協助本縣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工作,辦理身心障礙幼兒及學齡特殊兒童之個案管理工作,提供各校教師及家長諮詢及轉介服務。
2.
協助全縣專業團隊的運作,有效結合社會資源,支援學校特殊教育工作,並支援特殊教育業務。
(二)工作時間:自10531日起。
(三)工作單位: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
(四)職缺待遇:344薪點(薪資約新台幣42,277)

三、報名:
(一)報名方式:採通訊報名,意者請檢具履歷、學歷證明、特殊教育專業人員證照影本(含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或語言治療師證書)及相關證明文件,於報名截止日前,逕寄至:970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特教幼科。
(二)報名截止時間:自即日起至10523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者恕不受理,不論錄取與否,一律不退件)。

四、面試時間將另行個別通知。

五、聯絡電話:03-8462860轉分機265特幼科(佘小姐)
http://www.hl.gov.tw/files/13-1001-58663-1.php?Lang=zh-tw

n  刊登時間:2016-02-01